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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工作的通知
2018-06-19   审核人: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迎评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及《关于启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6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我校将于201812月3-6日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学校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推进会部署审核评估迎评工作,近期学校又召开党委会和校务会专题研究审核评估迎评工作。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和校务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审核评估迎评工作,特提出以下若干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全员参与

学校党委书记谷正气强调,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对学校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声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前景,关系到政府和社会日后对学校的办学投入,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全力以赴,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形成迎评合力,扎实高效地完成迎评促建各项任务。校长龙献忠指出,审核评估是我校目前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以本科进行审核评估和专业评价为重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做好迎评工作,学校各单位和个人要全员参与,主动出击。

1.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审核评估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校政字〔2017〕32号)要求,广为宣传、精心组织、振奋精神,确保审核评估顺利通过。

2.审核评估工作由学校评建办公室统筹协调,分管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单位层层落实好相关任务,全校师生员工要服从评估大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

3.各单位要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主动作为,按照审核评估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不让评建工作在任何单位、任何环节上出现阻滞。

4.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评建办发放的审核评估系列资料,特别注意学习和回答《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及学校迎评工作知识手册(教师版和学生版),学校将抽查学习效果。

5.学校评建办进一步整理分析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各单位根据评建办要求补充、修正各类支撑材料。报告组和各专项工作组要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认真撰写和修改学校自评报告。

6.教学院按照学校评建办要求进一步认真做好2015-2016、2016-2017和2017-2018学年的教学文档规范整理工作。

7.学校评建办宣传组要进一步加大各种形式的宣传,形成更强的迎评氛围,并扎实做好学校宣传片及办学成果展的前期准备工作。

8.学校评建办条件保障组要做好教学楼、实验室、校内实习基地、运动场、图书馆等教学场所维护、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9.学校评建办在迎评期间抽调专职工作人员,相关单位须无条件全力支持。

10.为深入做好迎评工作,学校评建办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周末或假期加班,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

二、认真做好预评估迎评工作

为更好的做好我校审核评估迎评工作,学校定于2018年7月1-4日聘请省内外专家来校进行审核评估预评估。预评估将完全按照正式审核评估的流程、标准、要求进行,校属各单位要把此次预评估作为正式评估对待,按照学校预评估迎评工作方案全方位认真做好迎评工作。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

1.校属各单位将迎评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按既定进度主动、创造性的做好迎评工作。

2.评建办督察组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迎评工作状况的督查,实时公布各单位迎评工作实际状况。校属各单位迎接审核评估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将与校院二级管理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直接挂钩,凡通报二次以上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干部予以严肃追责;凡表现突出的单位,学校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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