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审核复试拟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部。
(二)复试招生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复试专家组织遴选;考生政策咨询;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等。
(三)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同时进行考前培训;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四)复试突发应急管理小组。
职责: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负责统筹、协调招生工作、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监督、检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四、复试时间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3月27日,一志愿考生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4月8日开通,本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后。具体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对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初试成绩达到本院各专业复试线的考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不足时,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详情请加QQ群:684091331,进群请备注姓名)
六、复试资格审查
已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于2025年3月25日前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版或照片。
(1)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复试缴费电子收据/付款截图证明。
(5)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6)《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请考生提前从复试方案后下载填写附件2 中个人信息部分)。
(7)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请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1062346029@qq.com邮箱,文件以“姓名”命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考试现场签订《湖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拟录取前必须提交的其他个人支撑材料有:
(一)《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请考生提前从复试方案后下载填写附件1)(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
(二)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七、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3〕262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复试前须通过“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缴费步骤: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学生业务-非税网缴,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18807362286蔡老师)。不按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和录取。
八、复试内容
(一)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复试前(以复试通知要求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测评流程如下:
打开网页浏览器,输入内网网址(适用于校内网络):http://172.26.2.201:81,或外网网址(适用于校外网络):42.49.134.163:7785,或通过“湖南文理学院”首页—“党群机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心理健康”—“心理测试”选项进入心理测评。
(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能力测试,(若为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1. 专业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考试,考核科目、考试大纲见湖南文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官网公示的“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复试考试大纲”。试卷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
2. 综合素质测试:复试考核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3. 外语能力测试:复试考核满分为2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4. 同等学力加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100分,加试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分值+综合素质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九、调剂工作
1. 接收同一学科门类(08工学门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调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在农学里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本学位点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含一志愿报考0703化学、0710生物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1007药学(学术型),1055药学(专业型)、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考生。
3. 本院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学院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调剂系统关闭后,本院将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本院取得联系并参加复试。报考本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十、拟录取
1. 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 复试结束后根据分方向计划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
3.考生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笔试或总成绩任意一项<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4)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不予录取;
(5)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公示
本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十三、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复试过程与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学校及上级部门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政策,秉公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科学选拔的原则。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工部提出申诉。
咨询、投诉受理电话:18390856925,联系人:秦老师
十四、特别说明
(一)本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工部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五)凡涉及2025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文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2日
附 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
复试安排表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备注 |
3月24日-26日 |
缴费 |
线上 |
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学生业务-非税网缴”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 |
3月25日-26日 |
资格审查 |
线上+线下 |
请发送扫描件至1062346029@qq.com邮箱。复试当日请携带相关原件核验。 |
3月27日 8:30-18:00 |
笔试(专业素质测试)、 面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湖南文理学院第一实验楼607 |
考生请加QQ群:684091331。 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加试。 |
4月8日后 |
调剂 |
—— |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请关注本院官网发布的相关调剂信息。 |
5月前 |
录取 |
—— |
录取结果在湖南文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首页公布(公示期10天)。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
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提前了解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2.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保持安静,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复试所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4. 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关注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的公布,及时进行确认和后续操作。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