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关于公布《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晋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晋级工作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工作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湖南文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3年1月6日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晋级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和《湖南文理学院岗位动态调整与人员聘用方案》(校政字[2016]30号)等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岗位晋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晋级工作方案。
一、晋级对象
参与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的对象为现备案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双肩挑”岗位人员,非“双肩挑”管理岗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不参与本次晋级。
二、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晋级工作在学校岗位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主要负责各类岗位晋级指标分配和人员晋级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设置专家审核评议小组,负责学院岗位晋级的审核和评议工作,并接受学校岗位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岗位晋级专家审核评议小组设置如下:
组长:张裕平
副组长:张松柏
成员:刘少友、肖安国、黄小兵、刘学文、欧利辉
二、晋级岗位数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已聘五级至十二级岗位人数分别为3、1、13、2、1、20、0、1。本次晋级分配的岗位数为六级6人,八级1人,九级13人。
四、申报条件
专任教师及其他系列晋级申报条件见《湖南文理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条件》和《湖南文理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条件》(校政字〔2020〕8号)(见附件1)。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对岗申报
申报对象分别填写《湖南文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晋级申报表》(见附件2),准备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于2023年1月10日前交给学院办公室何敏老师,同时发电子材料PDF版。
2.资格审查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岗位晋级专家审核评议小组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申报资格的不得进行推荐。
3.材料公示
对申报材料及资格审查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4.晋级评审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岗位晋级专家审核评议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所分配的岗位数评审出晋级人员。
5.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由人事处复核无误后,在学院进行评审结果公示。
6.学校审定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同时取得2022年度事业单位在岗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坚持逐级晋升原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岗位所需任职条件不符的,不得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确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岗位任职条件不符的,聘用在相应职称的最低等级。
3.任现职以来的论文、项目等成果均要求为第一主持人且以湖南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中途调入我校的人员在入校之前的成果只要求为第一主持人身份,入校之后的成果需以第一主持人身份且以湖南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同时,在进入学校后的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工作任务可不作要求。
4.此次申报涉及到的成果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职称拟通过人员,按拟通过职称进行统计。
5.关于《湖南文理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条件》(校政字[2020]8号)部分条款中补充最近新增的同等成果类型,包括:表2一类备选条件序号6补充:省级一流课程主持人或共建人;表2二类序号17补充:国家级一流专业(排名前5),省级一流专业(排名前3)。
6.所有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交材料,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