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我院2004届优秀校友,中山市裕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昌林先生捐资1万元,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品学兼优、自立拼搏、奋发向上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捐资人意愿,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5人,每人2000元。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远大理想和抱负,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俭朴、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综合素质较高;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刻苦努力,2021级、2022级学生要求该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2023级学生无成绩要求,由每班班级评议小组推荐。
4、在同等条件下,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湖南文理学院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参评。
四、评选、发放时间及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的申请表),每班评定小组推荐不超过2名学生,12月7日前将附件1申请表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上交学院学工办。
2、学工办参照评审条件,初步确定资助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核,公示无异后,由彭昌林先生亲自发放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