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18年由我院优秀校友刘德军、全振及东莞校友会出资设立“东莞松山湖奖励基金”。奖学金面向在学科竞赛、科研及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我院全日制在校生。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度在学科竞赛、科研及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我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每年奖励10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二)对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学生,按照具体得分排序,确定获奖人选。
(三)计分规则主要有(以下计分规则一般针对获奖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1.参加官方组织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赛事,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25、20;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分;获得市、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5分。设立了其它奖项的,经评定小组视情况加分。
2.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结合紧密的学术论文,每篇加10分;被EI、SCI、CSSCI等检索收录的每篇另加10分;参与发表以上论文的,每篇加5分。 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结合紧密的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3.获得发明型专利者,每项加30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者,每项加15分;获得外观型专利者,每项加5分。
4.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被批准立项的,国家级每项加20分;省级每项加10分;校级每项加5分。
9.项目负责人事迹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权威媒体宣传报道的,加20分;项目负责人事迹被湖南卫视(或同级省级卫视)、《湖南日报》(或同级省级日报)等省级权威媒体宣传报道的,加15分;项目负责人事迹被常德电视台(或同级市级电视台)、《常德日报》(或同级市级日报)等市级权威媒体宣传报道的,加10分。
(四)计分规则的补充说明
1.关于团队项目的成员加分,按照成员在团队中的排序,2、3、4、5、6名分别按照第一负责人得分标准的80%、70%、50%、40%、30%计分。排位在7及以后的成员不得分。
3.同一项目参加当年的所有赛事中,不可累计加分,按最高的等次加分。
4.学生获奖等级及在团队中排序认定等存在争议的,由学院和指导教师综合各方信息进行具体评定。
(五)已获得东莞松山湖奖励基金的同学已用成果不能作为以后的申报依据。
四、评选程序与奖励
1.学生本人12月7日前向学院提交附件1申请表,如实填写附件2《东莞松山湖奖励基金”评选自评分表》和附件3的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东莞松山湖奖学金主要是针对在创新创业大赛、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团队或个人,所以团队的比赛获奖,比如互联网+,只需要团队负责人交申请表和材料就可以,获得的奖金会由指导老师根据团队内成员的工作量和贡献去分配)。
2.学工办组织初评,并将初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研究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报至“松山湖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